2017-10-25 16:19
關于做好2017年廣東省名牌產品(工業類) 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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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企業:
為認真做好2017年廣東省名牌產品評價工作,推動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質量強省戰略,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推動我省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按照2017年省名牌產品推進工作總體安排,在廣泛調查研究和充分聽取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經廣東質量品牌評審專家會員會研究討論、省名牌產品推進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確定了2017年省名牌產品(工業類)評價目錄和評價體系。為組織企業做好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按要求申報
(一)符合申報條件(見附件1)的企業按要求申報2017年省名牌產品。列入各種許可證管理、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范圍的產品而未獲證的,近三年被市級以上(含市級)質量監督檢查判為不合格的,環保安全檢查判為不合格的,發生過質量、安全、環保等重大事故的,不得申報2017年省名牌產品。
(二)申報企業按照《申報廣東省名牌產品告知書》要求(附件2),由企業法人代表簽字承諾遵守告知書條款,并附在申報材料正文的第一頁。
(三)申報企業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填寫《廣東省名牌產品(工業類)申請表》(附件3,以下簡稱申請表),申報數據必須真實、可查,并附申請表要求的證明材料。相關統計數據(詳見附件5)由正規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證明或出具其他第三方相關材料加以證明,稅收數據由地級以上市(含順德區,下同)稅務部門提供證明(一式兩份),一份供市局核查,一份附申報材料中,稅務數據應按規定格式提供證明(附件6至7)。申報企業自覺聲明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并接受社會監督。同時,各地市質監部門統一去函本地環保局征詢申報企業是否存在環保違法問題。為提高工作效率,減輕企業負擔,建議各地市質監局出面協調國稅、地稅各部門為所屬地市的申報企業統一開具2014-2016年度企業相關證明(附件11)。如由地市局統一開具證明,則企業根據統一證明上的數據填寫附件6至7。
以總公司名義申報的,企業相關經濟數據可以包含子公司或分公司以及委托加工貼牌產品的相應數據,但申報企業必須在表3中具體列明。屬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需提供能說明子公司或分公司與母公司關系的證明文件、銷售證明和稅收證明;屬于委托加工的,需提供委托加工合同、銷售證明和稅收證明,產品屬于生產許可證管理范圍的還需提供委托加工方在質監部門的備案證明。
(四)企業按要求制作申報材料。申報材料一律使用廣東卓越質量品牌研究院制定的申請表。申請表可從廣東名牌網(www.gdsmp.org.cn)直接下載,按格式要求填寫。除申請表要求的內容外,不接收其他格式、內容的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封面統一用白色A4打印紙(70g以下),沿長邊雙面編印裝訂,不另制作封面及封底,不采用硬皮材質,整冊厚度不超過1.5cm。
(五)申報企業在廣東省名牌產品申報系統中(www.gdsmp.org.cn)按廣東名牌網上申報說明進行網上申報,并認真審核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二、按規定時間報送申報材料
(一)請各申報企業于 9月10日前登錄“2017年省名牌產品申報系統”(www.gdsmp.org.cn)注冊企業信息,經廣東卓越質量品牌研究院審核通過后,各企業須于10月10日前在申報系統中提交申報資料,各地市質監部門于10月15日前在省名牌產品申報系統中審核提交本地所有申報企業資料。
(二)各企業須于10月10日前將書面申報材料上報當地市質監局或市場監管局,各市局將所有企業書面申報材料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應附政府權威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于10月16日前(以郵戳為準)寄送至廣東卓越質量品牌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申報材料更換。
(三)廣東卓越質量品牌研究院匯總申報企業資料后,組織人員進行資料審查,并按要求向社會公示,如發現弄虛作假,一律取消該企業的申報資格。
三、嚴格遵守有關紀律
(一)廣東省名牌產品申報和評價,嚴格遵守《廣東省名牌產品(工業類)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不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不增加企業負擔。
(二)各地質監部門要引導申報企業嚴格自律,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干擾省名牌產品評價工作,自覺拒絕和抵制假借名牌產品評價名義的任何活動和收費,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當地或省質監部門反映。
(三)各級質監部門要嚴格自律,遵守名牌工作紀律,不得參與、庇護企業弄虛作假,不得接受申報企業的宴請和財物,申報企業不得到省局、廣東質量品牌評審專家委員會、省名牌產品推進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及其他機構走訪。
如有違反上述紀律或有類似情況發生,省名推委秘書處將作出嚴肅處理。同時,省名牌產品評價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四、聯系方式
省質檢協會聯系人及電話:曾瑞英 周湘菊 林統賢 020-38835207、020-38835225、020-38835226 傳 真:020-38835229
附件:1.2017年廣東省名牌產品評價目錄及申報條件
2.申報廣東省名牌產品告知書
3.廣東省名牌產品(工業類)申請表
4.2017年申報廣東省名牌產品(工業類)實物質量指標(另行通知)
5.2017年申報廣東省名牌產品(工業類)相關數據證明的要求
6. 申報廣東省名牌產品實繳國稅證明
7.申報廣東省名牌產品實繳地稅證明
8. 申報廣東省名牌產品企業慈善公益捐款匯總表
9. 2017年廣東省名牌產品(工業類)評價通則
10.2017年廣東省名牌產品(工業類)評價體系
11.市局統一開具2014-2016年度企業相關證明(模板)